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經濟、內政、財政、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五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2年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時2分至下午4時44分 112年1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48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洪孟楷 林德福 賴士葆 王美惠 沈發惠 張其祿  鍾佳濱 陳椒華 李貴敏 楊瓊瓔 張宏陸 邱顯智 劉世芳 湯蕙禎 陳素月 翁重鈞 黃秀芳 林楚茵 李德維 鄭天財 Sra Kacaw 管碧玲 吳玉琴 王鴻薇  張育美 蘇巧慧 李昆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競程 孔文吉 劉櫂豪 蘇治芬 邱泰源 高嘉瑜 賴瑞隆 羅美玲 邱議瑩 賴惠員 謝衣鳯 莊瑞雄 許智傑 吳秉叡 郭國文 羅明才 林俊憲 鄭麗文 余 天 吳欣盈 吳琪銘 邱志偉 蔡易餘 陳超明 洪申翰 呂玉玲 林為洲 費鴻泰 林岱樺 陳亭妃 陳 瑩 趙正宇 蘇震清 林文瑞 徐志榮 楊 曜  廖國棟Sufin‧Siluko 委員出席64人    請假委員:魯明哲 傅崐萁 列席委員:曾銘宗 王婉諭 陳以信 邱臣遠 鄭運鵬 陳玉珍  吳怡玎 林淑芬 柯建銘 委員列席9人 列席人員:國家發展委員會 主任委員 龔明鑫暨相關人員 經濟部 部長 王美花暨相關人員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吉仲暨相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 部長 薛瑞元暨相關人員 內政部 代理部長 花敬群暨相關人員 財政部 代理部長 阮清華暨相關人員 勞動部 部長 許銘春暨相關人員 數位發展部 部長 唐鳳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朱澤民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 政務次長 陳明堂暨相關人員 教育部 政務次長 劉孟奇暨相關人員 主  席:楊召集委員瓊瓔 專門委員:程谷川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余俊緯 討論事項 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及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特別條例草案」案。 (委員謝衣鳯說明提案要旨,國家發展委員會 主任委員 龔明鑫報告後,委員洪孟楷、林德福、賴士葆、楊瓊瓔、沈發惠、張其祿、陳椒華、鍾佳濱、李貴敏、王美惠、張宏陸、邱顯智、劉世芳、湯蕙禎、李昆澤、張育美、黃秀芳、林楚茵、曾銘宗、管碧玲、王鴻薇、吳玉琴、李德維、賴瑞隆、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羅明才、莊瑞雄、陳素月、邱泰源、高嘉瑜、鄭天財 Sra Kacaw、邱臣遠、王婉諭、郭國文及林俊憲等35人提出質詢,均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龔明鑫、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經濟部部長王美花、財政部代理部長阮清華、交通部部長王國材、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及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傅崐萁、余天、蘇治芬、陳以信、翁重鈞、莊競程、陳超明、羅美玲、邱議瑩、陳明文、林淑芬、楊曜、蘇巧慧、魯明哲、呂玉玲、費鴻泰、林文瑞、吳琪銘、謝衣鳯、鄭麗文、蔡易餘、陳亭妃、賴惠員及邱志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 (1) 法案名稱,行政院提案、國民黨黨團提案及委員邱顯智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2) 第一條條文,行政院提案、國民黨黨團提案及委員邱顯智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3) 第二條條文,行政院提案、國民黨黨團提案及委員邱顯智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4) 第三條條文,行政院提案、委員張其祿等人、委員邱顯智等人及委員郭國文等人分別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5) 第四條條文,行政院提案、國民黨黨團提案、委員張其祿等人及委員邱顯智等人分別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6) 第五條條文,行政院提案、國民黨黨團提案、委員張其祿等人及委員邱顯智等人分別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7) 行政院提案第六條條文,保留,送院會處理。 (8) 第七條條文,行政院提案、國民黨黨團提案、委員張其祿等人及委員邱顯智等人分別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9) 附帶決議7項,保留,送院會處理: 1. 「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第3條第8款及第4條賦予中央部會針對普發現金事宜得以訂定「項目之執行方式、得委託或委辦事項、期間、基準、金額、資格條件、應檢附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等細節。考量到過往振興券的發放亦是不論年齡,僅要求本國國民即可發放;而許多家庭本就苦於嬰幼兒照顧,在疫情之下生活更陷拮据。爰此主管機關在設定本條例請領資格時,應包含民國114年12月31日條例屆滿前出生者,均得依規定領取依本條例發放之現金。 提案人:劉世芳 蔡易餘 陳素月 吳玉琴  李昆澤 羅美玲 賴惠員 鍾佳濱 范 雲 何欣純 賴品妤  2. 針對行政院函請審議「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一案,鑑於文化出版事業亦於疫情間受創甚深,規模萎縮、產值疲弱,且隨著電子書的普及,出版業亦面臨不亞於傳統製造業的轉型壓力,中小型業者紛紛倒閉,大型業者亦苦苦經營,連在台數十載的誠品,都須不斷尋找新的落腳地。爰此,建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文化部、經濟部盤點受創出版業者,籌商將出版業者納入「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適用範圍之可行性,輔助出版業者及書店業者改善體質,提升競爭力,並透過升級轉型,導入IT開發與數據分析等,強化線上、線下之軟硬體,提供更多數位內容,服務數位原生族群,以因應智慧時代的注意力競爭與數位化壓力。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3. 針對行政院函請審議之「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僅撥補勞、健保基金,眾多家庭主婦納保的國保基金卻未受挹注,惟家庭主婦為我國經濟成長背後的隱形推手,政府應重視其權利。針對約124.7萬「女性且未被扶養」之家庭主婦,為減低其家用支出的負擔,以因應日益增長的生活開銷,衛生福利部應代繳其2023年度國民年金保險保費,並納入本次預算籌編辦理。 提案人:鍾佳濱 邱志偉 黃秀芳 4. 針對行政院函請審議之「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考量許多社會新鮮人大學期間申請就學貸款,「畢業即負債」,且就業初期幾年薪資薄, 除了負擔日益高漲的生活開銷 ,每個月還要固定還款,生活壓力沉重。教育部應針對資淺、薪資水準不高之年輕人,接受申請以代償其2023年度應償還之就學貸款,並納入本次預算籌編辦理。 提案人:鍾佳濱 邱志偉 黃秀芳 劉世芳 5. 針對行政院函請審議之「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考量近年來受輸入性通膨影響,小吃店、小攤販等小規模營業人開店所需物料成本持續上漲、生計受影響。為減輕小店家負擔,經濟部應代繳小規模營業人2023年度應繳稅金,並納入本次預算籌編辦理。 提案人:鍾佳濱 邱志偉 黃秀芳 6. 針對行政院函請審議「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考量農民收入因受天候影響,向來是經濟弱勢族群,且據行政院主計總處2021年統計,農家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遠較非農家短少12.5萬元,顯需特別照顧。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專款補貼農、漁民農民保險與農民職災保險之1年期保費,並納入本次預算籌編辦理。 提案人:鍾佳濱 邱志偉 黃秀芳 7.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興建中「環海翡翠輪」(Green Jade)係執行國家綠能產業政策之台灣首艘海事工程國籍輪,該案完工後將對我國近年推動之離岸風電產業本土化政策,除強化我國能源自主之韌性外,更有帶動造船傳統產業升級至高階精密技術之關鍵產業升級之效用。惟該輪建造階段遭遇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勞工短缺、烏俄戰爭導致主要國家利率及匯率變化、技術門檻創新等眾多因素影響,艱困異常。建請行政院研議將「環海翡翠輪」(Green Jade)建造作業中因遭遇困難所增加之成本55億元,列入「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所編列特別預算經費協助項目。 提案人:賴瑞隆 陳素月 湯蕙禎 (10)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楊召集委員瓊瓔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散會 1 PAGE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