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財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2時6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曾銘宗 林德福 吳秉叡 李貴敏 沈發惠 郭國文 謝衣鳯 林楚茵 鍾佳濱 王鴻薇 林思銘 賴香伶 江永昌 吳怡玎 鄭運鵬 湯蕙禎 林淑芬 劉建國 吳琪銘 賴士葆 費鴻泰 羅明才 柯建銘 委員出席23人 列席委員:劉世芳 李德維 游毓蘭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王美惠 楊瓊瓔 委員列席8人 列席官員:財政部部長 莊翠雲 銓敘部法規司簡任視察 廖康如 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專門委員 施乃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稽核 王麗惠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吳銘修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 陳世萍 主 席:謝召集委員衣鳯 專門委員:梁雯璍 主任秘書: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討論事項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案。 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各地區支付處組織通則」案。 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案。 四、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案。 五、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案。 六、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案。 七、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廢止「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各地區辦事處組織通則」案。 八、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案。 九、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案。 十、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案。 十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曾銘宗、謝衣鳯、林楚茵、郭國文、林德福、鍾佳濱、 王鴻薇、林淑芬、林思銘、賴香伶、江永昌、吳怡玎、吳琪銘、湯蕙禎、 沈發惠、賴士葆、劉建國、楊瓊瓔、陳椒華提出質詢;委員鄭運鵬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1、 報告及詢答完畢。 2、 廢止「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3、 廢止「財政部各地區支付處組織通則」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4、 廢止「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5、 廢止「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6、 廢止「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7、 廢止「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8、 廢止「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各地區辦事處組織通則」等2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9、 廢止「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10、 廢止「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11、 廢止「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12、 廢止「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等3案:同意予以廢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謝召集委員衣鳯出席說明。 十三、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散會 3